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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寒假及相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1-16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数:

2015年寒假将从1月24日开始。寒假期间,无论是回国的同学、出去旅游的同学,还是留校的同学,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,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留校生如遇突发情况,请及时与老师或警方联系。   

2月19日将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——春节,学校将在2月16日或17日中午举行春节团拜会,学校领导将在专家宾馆宴请所有留校学生,向大家祝贺新春。凡有意参加团拜会的同学,请于1月19日前通知留学生办公室(或通知丁老师)。   

下学期,留学生办公室2月27日开始办公,请本科生、研究生2月27日回校报到,3月2日开始上课。语言生3月2日至4日报到,3月9日开始上课。凡下学期不能按期回校上课的同学,需事先向留学生办公室请假。未经留学生办公室批准,不按期回校上课的同学,均按旷课计,并且不保留已预定的留学生公寓床位。   

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!   

2015年1月15日